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做好2021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年11月02日 12:40 来源:教务处 作者: 阅读: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修订)(信院字〔2019〕188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。

组长:余本海

成员(以姓氏笔画为序):

井强山 王建旭 牛继强 古瑞华 叶宗宝 付永昌 冯 岩 吕东亮 任书伟 刘党英 李宝峰 李保红 何安明

余道明 邹东升 陈新宇 周葆春 赵明民 饶本强 姚圣良 高军波 唐国战 涂友超 彭荣胜 谢 蕾 蔡礼明 蔡满园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李宝峰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
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、转入学生的审核、考查等工作。

二、申请转专业和不得转专业的情形
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
1.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,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;

2.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
3.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;

4.有其他特殊情况的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转专业:

1.未取得学籍的;

2.在高考招生时的艺体类与普通类之间跨类别的;

3.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;

4.由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(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除外);

5.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
6.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两年的;

7.按照有关规定应予退学的;

8.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个人申请

2021年11月30日前,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1级本专科学生,填写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转出、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审、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,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。

(二)资格审查

具有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修订)第二条相关情形之一者,不予受理;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不予受理。

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实际情况,对转专业有特殊要求及说明的,请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告(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)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。

(三)组织考试

教务处审核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后,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。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,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。考试时间为12月11日(周六)上午9:00-11:00,考试地点设在社科楼(具体考场安排现场查看)。

(四)公示

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,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。

(五)学籍异动

2022年2月,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,确保公平公正、有序规范。

(二)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、新生报到的有关政策法规,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,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变更录取专业。

(三)本专科学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。

联系人:刘老师

电 话: 6391929

地 址:综合办公楼221房间

2021年11月2日